天翼视联2025-2026年基于视频监控场景的AI大数据及行业应用运营支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1.1 招标内容:围绕天翼视联基于视频监控场景的AI大数据及行业应用,采购客户经营支撑、客户服务支撑、政企销售支撑等业务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产品名称及主要服务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服务要求 |
预估采购金额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运营支撑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576万元(含税)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达条件为准。 |
按照甲方要求 |
……
1.2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543.396228万元,最高不含税单价如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报价项目 |
内容 |
不含税单价限价(单位:元/月) |
客户经营 |
数据挖掘及运营支撑 |
89622.64 |
客户服务 |
综合支撑 |
37735.85 |
政企销售支撑 |
行业管理支撑 |
52672.96 |
售前支撑 |
272798.74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及相应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http://www.gjsy.gov.cn/)最新查询截图。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一日止,在全国范围内的运营支撑类业绩,累计完成500万元或以上合同金额。注: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甲方确认的结算单据),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结算时间为准,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结算金额为准。原件备查。
2.1.4 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5年以上项目团队管理经验。同时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管理人员驻场支撑,如出现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0天通知并经过招标人同意。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团队管理经验证明材料、项目团队管理经验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2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及人员经验证明(可提供由投标人盖章的证明文件等)。(2)投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0人(含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服务团队,具体人数根据业务发展阶段和业务需求确定,并要求全部在招标人现场进行驻点。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成员。投标人需进一步完善优化产能未达标的人员,当本项目所提供人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限期进行人员更换,直至满足项目要求。若确需更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限期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后进行更换。须提供承诺函。
2.1.5 投标人可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3 投标产品应符合招标人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2日00时00分至2025年6月16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3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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