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政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1
1.谈判条件
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政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且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现采用谈判采购方式招选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申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 23041.89㎡。总建筑面积 93848.12㎡。由 2 栋多层、5 栋高层及 2 个门卫室组成,建筑高度 78.75m,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6044.32㎡,地下建筑面积 27803.78㎡。其中回迁安置房 246 套,建筑面积为 29903.48㎡。

2.2 项目地点:位于昆明市晋宁区晋城街道办事处东侧(李家凹片区)二号地块。

2.3 招标规模:回迁安置房总投资约 12121.70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 11136.56 万元,本次服务费约 57.00 万元(最终以本项目实际投入并经审计认定的金额为准)。

2.4 谈判范围:完成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政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审计(结/决算)工作服务。

注: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范围的权利。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审计内容完成,提交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后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成果资料完善,并通过审批或满足项目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分包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谈判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

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 资质条件:谈判申请人应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向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投标委托书)执业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3 财务状况: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 或 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主要管理人员:
(1)造价负责人(总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造价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2)财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财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5 企业信誉:谈判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谈判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由谈判申请人结合上述内容自行提供“信誉情况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项目成交后,经采购人查询若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6 本次谈判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联合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

为联合体中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参与谈判的,除符合谈判采购文件对谈判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谈判申请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2)联合体的谈判申请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若联合体成员之一不能履约或工作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及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可与其解除合同,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全权承接。各方具体责任承接详见合同条款。

(5)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谈判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

(6)二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谈判申请人的身份共同参与谈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与谈判。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他规定。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每日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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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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