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沙溪镇归庄菜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5-06-11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湖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概算、招标控制价及决算审核协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1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中第3条“审核设计概算”、第9条“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审核”和第12条“工程结算审核费”费率的80%。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针对湖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概算、招标控制价、决算等审核协审服务,项目立项总投资约19242.23万元。
湖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其他货物、服务、工程等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本次协审服务中标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参与湖南路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中其他货物、服务、工程等的投标活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至完成协审全部工作内容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等级)(提供相关证书及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3 09: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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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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