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楼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3.9838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3.9838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竣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楼维修改造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4项目经理: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3.5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3.6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需要配备的人员应符合《黑建规〔2023〕2号》文件中附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磋商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3.7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4年12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3.8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2024年度审计报告尚未编制完成的,可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3.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需为原件扫描件。3.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全称,需注明签署日期。3.11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后附附件3-7给定的格式要求,签署并提供哈工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处罚条例;施工企业校园管理承诺书;不拖欠人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供应商履约承诺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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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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