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24.66

最高限价(万元):124.66

采购需求:标项1采购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1台、康复训练台阶(康复训练台阶(双向))1台;标项2采购佩戴式足下垂康复仪(下肢康复训练仪)2台,中医经络检测仪(经络检测仪)1台;标项3采购呼吸康复训练仪3台,数字化6分钟步行系统1台;标项4采购磁场刺激仪(脉冲磁场刺激仪)1台,低温操作台1台;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标段2: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标段3: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标段4: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1)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标项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标项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标项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楚雄州中医医院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标项4: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2 06:00至2025-06-19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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