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市交通技师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工具材料建设项目子包3: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招标公告

2025-06-11
项目名称:市交通技师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工具材料建设项目子包3: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建设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工具材料建设项目子包3: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建设购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仪器 基础航拍无人机套件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 -
1-2 教学仪器 专业级航拍无人机套件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0 -
1-3 教学仪器 第一视角航拍无人机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500.00 -
1-4 教学仪器 航拍无人机大师套装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1-5 教学仪器 基础航测教学无人机套件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9,600.00 -
1-6 教学仪器 进阶航测教学无人机套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 -
1-7 教学仪器 航测专用工作站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 -
1-8 教学、实验用桌 配套工作桌 2(张)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 -
1-9 教学、实验椅凳 配套工作椅 2(把)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 -
1-10 应用软件 测绘处理软件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7,200.00 -
1-11 教学仪器 植保无人机套件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7,200.00 -
1-12 教学仪器 喊话搜救套装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57,130.00 -
1-13 教学仪器 专业巡检套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7,370.00 -
1-14 教学仪器 自动化专业巡检套件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 -
1-15 教学仪器 便携式地面站专用机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1-16 文件、宣传品 无人机发展历史宣传品制作(室外) 20(㎡)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17 文件、宣传品 无人机产业链宣传品制作(室外) 10(㎡)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
1-18 文件、宣传品 无人机考证宣传品制作(室外) 10(㎡)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
1-19 文件、宣传品 无人机结构科普宣传品制作(室外) 20(㎡)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20 文件、宣传品 无人机专业名词科普宣传品制作(409室内) 10(㎡)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 -
1-21 文件、宣传品 实训基地标题科普宣传品制作 10(张)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货物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等事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工具材料建设项目子包3: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建设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企业规模以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企业规模来核定)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货物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制造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交通技师学院航空服务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及教学工具材料建设项目子包3:无人机行业应用实训室建设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11日 至 2025年06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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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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