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6月水泥稳定碎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1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5年6月水泥稳定碎石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徐州311国道招标人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徐州311国道项目: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311国道徐州铜山区三堡至大彭段路基、桥梁工程施工项目G311-XNH-LJ3标段项目经理部、项目起点位于汉王镇西沿村,经过汉王镇(5.42km)和大彭镇(1.6km),终点位于311国道与疏港公路二期交叉处,路线全长7.02km,项目工期24个月,约730日历天,合同造价1.57亿元。
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大刘村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水泥稳定碎石物资采购招标不分包件,物资品种、数量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其代理商(销售商)。
3.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要在项目施工现场建设水稳站,水稳站建站场地投标人自行协调,水稳料从生产出料至施工现场运输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水稳站建设标准化及环保满足招标项目业主方及地方环保要求。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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