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对账单制作和寄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2本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对账单制作和寄送服务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重庆分行对账单制作和寄递服务,主要包括3种情况:对账单制作寄送并收回回执、客户原因退信处理、仅妥投(出具妥投手续)但未收回回执的,采购估算金额39万元/3年。
2.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1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延续两次,每次延续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技术要求:投标人承诺能为我行提供对账单及对账单回执上载有符合我行规格且我行系统可识别的二维码标识。(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为准)为省级及以上大型商业银行提供银企对账单制作及寄递服务业绩1个。(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采购订单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控股管理关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6廉洁承诺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廉洁承诺书。
3.7其他承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
①所要求提供的以上各项证件及资料必须全部有效;
②以上凡提供资料扫描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上述所要求的各项条款必须全部满足,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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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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