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D54-04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铸造混合炉除尘及热渣灰处理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 |
信息服务费(元) |
D54-04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铸造混合炉除尘及热渣灰处理系统改造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铸造混合炉除尘及热渣灰处理系统项目,在铸造车间增加一套脉冲除尘系统和热渣灰处理系统;除尘器覆盖五台混合炉和一套热渣灰处理系统,同时满足两台混合炉和一套热渣灰处理系统同时使用需要。 |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基本资格要求 |
专项资格要求 |
D54-04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铸造混合炉除尘及热渣灰处理系统改造 |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
(1)资质等级: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个及以上的电解铝用热渣灰处理或除尘器设备的销售或安装或改造或维修类似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项目经理 ①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颁发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第三方培训机构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应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6)安全员 ①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第三方培训机构颁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应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6 月11 日23:00 至2025 年6 月17 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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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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