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景观照明工程(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1项目名称: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景观照明工程(二期)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7745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77453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预算金额:人民币437745.3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8099.38元、暂列金17338.77元)。
(2)采购项目内容:广州美术学院昌岗校区景观照明工程,包括行政楼南走廊照明、北立面整体照明、中心花园景观照明、布管布线电线铺设及饰面修复等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
(3)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下浮率,下浮率应在有效范围内(大于等于 0%,且小于 100%)。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及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不进行下浮。
(4)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5)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的响应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和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40天(包含备料期),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专职安全人员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