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商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商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按照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2.2实施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不多于15家入围供应商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提供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本次服务对象为招标人承保安责险的客户,服务内容涵盖广州市内多个行业的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其中可能涉及高危行业。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2.3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3.3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4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拥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资格声明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的,请提供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如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请提供小规模纳税申报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7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投标文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6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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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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