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延安市垃圾处理场2025年地下水、渗滤液等环境监测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2025-0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地下水、渗滤液等环境监测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地下水、渗滤液等环境监测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地下检测水24次,渗滤液检测12次,噪声监测4次,土壤检测1次,无组织废气监测12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地下水、渗滤液等环境监测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⑥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地下水、渗滤液等环境监测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④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或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

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⑩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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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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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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