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安全广告标牌询价公告

2025-06-12
1.询价条件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经理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按照工程施工计划项目需要采购安全广告标牌,以满足项目施工生产。本次安全广告标牌采购按照公司采购方案批复意见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报价人须按规定的报价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2.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通城至铜鼓高速公路T2标项目,标段起点K18+720位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和坳岭北面,路线隧道穿越太平岭,在石坳乡西部余源村K23+50.70设置石坳互通,合并设置石坳服务区,连接国道G353、石坳乡和重镇渣津镇及附近乡镇。路线连续跨越国道S510和修平高速S32,在K27+295.21设置修水西枢纽连接修平高速S32。路线经东港乡西部山区抬升进入杨梅山,终点桩号K31+080,位于杨梅山中部,路线全长12.360公里,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路线所经区域隶属于九江市修水县古市镇、大桥镇、石坳乡、上衫乡、渣津镇和东港乡。

本标段主要施工内容:路基挖方360.18万m³,填方326.28万m³;互通立交2处(石坳互通、修水西枢纽);主线桥梁2338米/7座(其中大桥2240米/6座,中桥98米/1座);匝道及互通立交桥梁1156米/5座;中隧道640米/1座;涵洞及通道4051.2米/105道(其中盖板涵62道,圆管涵43道);界碑、隔离栅;绿化(边坡、互通式立体交叉区与环岛、取弃土场、隧道口);附属设施内的平整场地、地形营造、防护排水。本标段合同造价为7.793亿元,暂定合同起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合同工期42个月。

3.询价内容

询价编号:FA

询价内容:本次询价采购材料为安全广告标牌,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期、结算方式等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技术指标

备注

1

辅助标志牌

展板 1.2*0.8铝合金框架

1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石坳乡通铜T2标项目1#、2#场站及项目施工现场

2025年7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

辅助标志牌

展板 1.2*2.4带框架(4CM可开启铝型材边框)

2

 

3

辅助标志牌

喷绘

3

 

4

辅助标志牌

喷绘+铁皮+方管

4

 

5

辅助标志牌

晶彩格+方管+铁皮

5

 

6

辅助标志牌

晶彩格反光膜+方管+铁皮

6

 

7

指路标志牌

材质:圆形铝牌/三角铝牌+晶彩格反光膜+铁皮+单立柱

7

 

8

旅游区标志牌

车贴覆膜+铁皮+方管+单立柱

8

 

9

广角镜

广角镜+立杆

9

 

10

警戒线

喷涂

m

10

 

11

减速带

/

11

 

12

反光贴

发光字

12

 

13

指路标志牌

精工字

13

 

14

指示标志牌

5mmPVC

14

 

15

辅助标志牌

10mmPVC

15

 

16

禁令标志牌

15mmPVC

16

 

17

辅助标志牌

KT板

17

 

18

三防布

0.7条幅

m

18

 

19

三防布

0.9条幅

m

19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石坳乡通铜T2标项目1#、2#场站及项目施工现场

2025年7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0

安全帽

/

20

 

21

反光背心

/

21

 

22

彩旗

带底座,3米高

22

 

23

反光贴

车贴

23

 

24

辅助标志牌

汇报手册

24

 

25

辅助标志牌

入场安全告知卡

25

 

1.数量说明:询价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询价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实际结算以甲方现场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2.定价机制: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固定单价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做调整,单价用包含物资到达甲方收货地点前的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3.税票规定:采用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结算方式:双方每月16日对账办理结算手续,每次结算扣除3%作为质量保证金,结算60日内支付至当期结算货款的60%,90日内支付至当期货款97%。3%质量保证金待材料供应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90日内返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

5.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票据期限不超6个月)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乙方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付款时,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甲方延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付款时,保留当期暂扣的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供货结束且无质量问题和其他争议,签订最终结算协议后,六个月内无息支付,但质量责任以相关产品责任期限为准。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6.验收方式:以甲方现场计数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4.技术指标

4.1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甲方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规范要求执行。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

4.3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在甲方或业主同意的权威试验机构进行试验,材料到场后验收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在材料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4.5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报价人资格要求

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报价物资的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且证照齐全;

5.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3产品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指标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若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5.4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5.5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5.7投标人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信息平台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5.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交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交通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5.9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6.

询价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6月15日8时15分至6月18日8时15分下载电子版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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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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