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2025年光伏发电服务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2025-06-12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

2、招标内容:为了进一步拓展光伏发电建设范围,徐州卷烟厂拟开展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徐州卷烟厂提供污水处理站、杂品库及废品垃圾站、库区辅助用房、动力中心、联合工房部分屋面和联合工房西侧道路、停车场、运动场、厂区部分绿地等具备光伏布设条件的区域用于项目建设,其中联合工房西侧道路建设光伏走廊(高度不低于4.5m),运动场观众席建设光伏雨棚,货车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高度不低于4.5m),倒班宿舍南侧小车停车位建设光伏车棚,联合工房西侧原有小车停车棚安装光伏板并对车棚进行加固,绿地建设地面光伏,各建筑物房顶建设屋面光伏系统。中标人负责投资在上述区域建设光伏电站,并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均采用高压方式接入,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用电采取折扣电价形式进行结算(储能系统电价与光伏电价相同)。

装机容量:光伏系统直流侧装机容量不低于11MWp,配套储能系统不低于2MW/4MWh。

年发电量:项目运维期内年发电量不低于1000万千瓦时。

中标人应在项目运维期内保证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运维期间光伏系统年发电量应维持在1000万千瓦时以上。如当年发电量未达到1000万千瓦时,招标人有权对不足的部分以0.5元/千瓦时对中标人进行电费考核,电费考核在次年光伏电费中予以扣除。

3、服务地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徐州卷烟厂(徐州市云龙区珠江路88号)(建设位置详见附图《光伏项目建设位置示意图》)

4、服务期限

合同履约期由建设周期、验收周期、运维周期三部分组成。其中: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实现并网发电。

验收周期:项目并网发电后试运行90天,系统运行正常无问题,完成项目验收。

运维周期:项目验收后25年(300个月)。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在获得招标人书面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但招标人的认可不减轻中标人的设计责任,如果因中标人设计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建设周期和验收周期内,中标人应以自己名义完成本项目的备案、建设、接入、竣工验收等手续,不得由任何其他公司(包括由中标人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按照项目中标电价折扣、上一年度市电平均电价和光伏月发电量(按照每兆瓦(直流侧)装机容量月发电量10万度和中标人投标容量计算),向甲方支付等同于6个月光伏电费的违约金;项目/光伏电站不得转让、抵押或质押等,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立即拆除光伏电站并将所占区域恢复原状,如中标人不执行拆除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自行实施,并按照拆除和恢复费用向中标人进行索赔。

项目运维周期内,任何一方如发生资产或股权转让等影响双方合作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确保采取一切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书面协议)确保本协议对权利义务承继者继续有效,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前期项目情况:徐州卷烟厂2023年实施了一期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光伏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3MWp,项目采取中标方投资建设,徐州卷烟厂享受折扣电价方式实施,消纳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2024年3月实现并网发电,2024年3月-2025年3月上网电量约15.3万度。二期光伏项目中标人应与一期光伏项目实施单位就余电上网事宜协商一致。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整;以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最高投标限价:电费折扣80%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建设,其中光伏系统施工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光伏走廊、车棚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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