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塔里木油田东河HA12-H9井集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东河HA12-H9井集输工程。

2.2招标范围:新建0201-Ⅰ-2型常温抗硫集输井场(DN80 6.3MPa)标准化采油井场1座。新建HA12-H9井至HA602井已建阀组预留头玻璃钢管线,共计4445m,采用酸酐固化玻璃钢保温道;同时,新建光缆4.18Km一条,与管道同沟敷设。为新建HA12-H9井场生产用电新建10kV高压架空线路1122m,终端式柱上新增变压器1基,变压器容量为50kVA。配套自控、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等辅助设施。

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

2.4 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具体时间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GC1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扫描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以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至少1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③不得担任在建项目项目经理;

资料提供形式:有效的建造师证扫描件、建安B证扫描件、未同时担任本合同外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网站截图和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2)技术负责人至少1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职称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扫描件和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安全员至少1人: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资料提供形式:建安C证扫描件和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承担过油气集输或处理站内工艺建设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封面、施工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验收或结算相关资料扫描件(验收报告或结算单或发票等)。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 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2)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情形。

3.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北京时间2025-06-12 至 2025-06-17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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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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