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前期方案研究资格后审公告

2025-06-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前期方案研究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高等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前期方案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通富北路东、通沪大道北;崇川路南,观山路西。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约996亩。

3、方案设计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800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

(1)中标后接发包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提交首轮总体规划,组织汇报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规划方案。

(2)总体规划方案确定后并接发包人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发包人要求地块或范围的首轮方案设计,组织汇报并根据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地块设计方案。

5、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应符合设计任务书、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发包人的具体要求,并能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侧地块(西至通富路,南至通沪大道,北至崇川路,东至观山路)前期方案研究,包含项目总体规划和建筑、装修、室外配套等专业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包括确定项目定位、功能分区、业态分布、空间形态、设计主题等。

投标时提供成果内容包括:①总平规划图(含技术经济指标)、功能分区图、各单体建筑工程、重要出入口等方案设计(含地下空间)、绿地及开放空间系统规划图、道路交通及景观分析图等;②鸟瞰图及主要部位效果图;③投资估算;④其他:单体朝向、高度、外形、色调、外装用材、场地分析、设计概念分析、功能结构及用地分析、绿色低碳、智慧化运营运维、环保专篇等。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三者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2)如投标人为境外机构(包含港、澳、台等),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具有合法营业及设计许可,且须与具备上述资质的国内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由国内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特别提醒: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执行。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以后(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厂房除外)]方案设计业绩。如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牵头人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和设计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建筑面积等工程概况信息,则另须提供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如为联合体或EPC业绩,提供的设计合同或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方名义承接的项目。设计内容须包含方案设计,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7)本设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国内注册企业,联合体成员方必须为境外机构(包含港、澳、台等)。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以下三者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11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