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客诉处理及前端设备检测效果评估02包运行招标公告
2025-06-12
项目名称: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客诉处理及前端设备检测效果评估
预算金额:241.90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41.90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 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2 |
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客诉处理及前端设备检测效果评估 02包 运行调度和客诉处理 |
241.9048 |
1 |
为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事务中心提供道路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日常运行监测和调度协调、客服及投诉举报处理等服务,详细描述服务内容、人员组织分工、工作标准、服务流程、应急预案、投诉管理、突发或不可预测事件管理等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5年7月28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非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将获得的采购合同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及承担的合同内容,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小微企业投标人可独立承接本项目。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6-13 至 2025-06-19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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