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5年站驾式电动搬运车及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2广东邮政广州邮区中心等生产场地因生产需要须购置5台站驾式电动搬运车(托盘式)及1台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
招标内容:
本项目计划采购5台站驾式电动搬运车(托盘式)及1台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
采购预算:项目预估总采购金额为19.4万元(含税);其中首批订单含税金额为11.48万元,合同期2年。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项目”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项目”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站驾式电动搬运车(托盘式)不含税单价限价为1.752万元/台,曲臂式高空作业平台不含税单价限价为8.407万元/台。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产品报价包括包括送达至实施地点、技术支持、相关税金、售后服务、安装调试等全部费用。
(4)上表预计采购量为预测数量,买卖双方的结算以采购方基于其需求向中标人实际采购的数量为准。投标人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自身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的能力,以及市场风险等因素。招标方不承担实际采购量与预计采购量差异对卖方造成的任何影响。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法人要求: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为分支机构应答,则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唯一指定代理商的投标。(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
(3)发票要求: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须提供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联合体、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5)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回避要求: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评审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9: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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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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