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第五管理中心潼南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电线电缆)、郑州航空港项目(石膏砂浆)招标公告
2025-06-121.2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潼南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部电线电缆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客站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管理中心。
1.3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0)39号(网)地块项目部石膏砂浆招标,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腾佳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管理中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潼南项目:主要包括新建站房(含地下设备用房和地下通道)、新建车务辅助用房、连廊、新建车务单身宿舍,既有站房、站台、雨棚等拆除改造(含新增电扶梯),过渡站房及相关配套改造,以及营业线施工及防护等。
郑州项目: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冉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部合同工期、合同工程造价:75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本工程投标总报价:19871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5206.24平方米,地上6栋,1#3#、4#楼地上26层,2#楼地上25层,5#楼商业两层,6#楼商业3层,地上建筑面积约67802.9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110.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7 913.86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本次物资招标范围: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包件数量详见招标公告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电线电缆DXDL-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竞争性谈判项目的要求,具有竞争性谈判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是中间商还须提供生产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及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在《中国中铁2023-2025年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内(名录见附件四),不再入围名录内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2.许可和认证要求:
(1)开户许可证:报价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证明”(2)生产许可:不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是中间商投标则提供生产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5.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要求。
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其中任意一年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份。(如是中间商谈判报价,可提供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7.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2023至2025年)其中任意一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是中间商谈判报价,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若业绩与检测报告均提供的生产商资料,两份资料需均来自同一生产商)
9、履约信用要求:
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近三年与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发生诉讼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但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供应商撤诉、或接受调解未主张违约金及利息的除外;近三年报价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报价人及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单位行贿”、“骗取合同”记录。
10、生产厂家出具授权函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是中间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中间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中间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石膏砂浆SGSJ-01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商或中间商,投标人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1)开户许可证: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
(2)生产许可:不提供。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提供
4.提供生产厂家认证认可资质:不提供。
5.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生产所需。
6.财务能力要求:不强制要求。
7.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其中任意一年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份。(如是中间商谈判报价,可提供生产商的检测报告)。
8.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房建工程项目同类物资近三年(2023至2025年)其中任意一年的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如是中间商谈判报价,则提供本单位或生产商供货业绩一份(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若业绩与检测报告均提供的生产商资料,两份资料需均来自同一生产商)
9.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包含谈判公告发布时间点的当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0、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石膏砂浆限定品牌:报价人选采用以下品牌,否则报价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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