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青区顺通家园给水水源管工程 已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津住建市政〔2023〕3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207021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207021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784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西青区,拟在延安东路、广乐道、盛姜路上配套铺设DN400mm及DN300mm给水管道,管道全长1784米。2.2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西青区中北镇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西青区顺通家园给水水源管工程(给水管道工程)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拟在延安东路(西青道-广乐道)新建DN400给水管道约694米,与西青道DN800给水管道相接;拟在广乐道(延安东路-盛姜路)新建DN400给水管道约880米;拟在盛姜路(广乐道-祥通道)新建DN300给水管道约150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标段总投资326.19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9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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