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生产服务类班车)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越南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大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5-06-1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服务类班车)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越南有限公司2025年#1号机组大修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越南茶荣省沿海市民城乡沿海二期燃煤电厂。

2.2 项目规模:两台机组超临界燃煤电厂2x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检修工期5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5日。

本工程最终开工日期,以越南A0调度正式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大修外委服务(CHDTDZ017/17-QT-17901):#1机组大修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1号机组大修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火电厂的主机大修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提供合同或技术协议的封面页、重要条款页及签字页的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12 15:002025-06-1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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