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卫健局2025年基本公卫宣传物品采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21.招标编号:ZTY;
2.项目名称:大关县卫健局2025年基本公卫宣传物品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大关县卫健局2025年基本公卫宣传资料和物品印制服务工作;
5.交货期:签订合同之后一个月以内完成供货工作;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最高限价:313700.00元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登记证书;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供应商于2025新成立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声明函、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声明函、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下载的信用信息或“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