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维修-铝塑窗及氟碳门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ZGC-2025053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维修-铝塑窗及氟碳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7488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3.7488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维修-铝塑窗及氟碳门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下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为“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主楼维修-铝塑窗及氟碳门改造工程”,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①项目经理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询且网上信息与证件信息一致;②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磋商前6个月中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3.4拟派本项目的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土建专业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质量员具备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或职业培训合格信息,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①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采购文件人数要求配备质量员;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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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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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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