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项目(FW-202504-00125),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项目,租赁三项分离器配合进行气液分离、降压、除沙等技术服务,在长庆油田区域开展多制度产气剖面、水平井产气剖面监测等业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2025-2026年三相分离器设备租赁。划分为1个标包,预算金额300万元(不含税)。

租赁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作业类型

数量

单井最高限价价格      (元/井次,含13%增值税)

备注

1

三相分离器租赁

多制度产气剖面

1套

126559.74

完成

2

三相分离器租赁

水平井产气剖面

1套

184972.85

完成

3

三相分离器租赁

多制度产气剖面

1套

38136.48

未完成

4

三相分离器租赁

水平井产气剖面

1套

38136.48

未完成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交付时间:自接到甲方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长庆分公司所属作业区域)。

2.5服务地点:长庆分公司所属作业区域。

2.6服务标准:租赁的仪器及设备能够满足招标人QHSE体系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2.7租赁预算:预计费用300万元(不含税),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招标人不保证市场工作量。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租赁设备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签约。如遇中油测井相关租赁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起至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日前30日内,应至少具有一项三项分离器租赁或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3.3人员要求:(1)每套三项分离器至少配备4名服务人员,现场负责人1人、操作工人3人。承诺所配备的服务人员作业时持有有效的HSE证、pS证、井控证。(2)至少1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码为R1)。(3)至少一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3.4设备要求:(1)至少具有1套三项分离器设备,至少包含30万方三相分离器计量装置、除砂器、40Mpa注醇泵、30方污水罐(提供实物照片及铭牌)。

(2)提供有效的三相分离器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特种设备使用标志》。(3)应急设备配置要求:正压呼吸器4具,且检测报告合格有效(提供实物照片及检测报告扫描件)。(4)计量器具配置要求:四合一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2台/套,且检测报告合格有效,(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提供的有效检测报告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油测井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8其他要求: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供应商向招标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招标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供应商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涉。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名。(提供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2025年06月18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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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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