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区中医医院新生儿科医疗设备采购公告
2025-06-12项目名称:七星区中医医院新生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元)(如有): 4680000;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区中医医院新生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区中医医院新生儿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含)至今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自拟,加盖电子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 2025 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 2025 年1月(含)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属于小微企业(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 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产品生产厂家参与投标报价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证明材料; (2)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2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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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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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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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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