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蓝海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痕量阴离子分析仪(离子色谱)国际(1)招标公告

2025-06-12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1台、痕量阴离子分析仪(离子色谱)1台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痕量阴离子分析仪(离子色谱)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江苏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OES) 1台  
2 痕量阴离子分析仪(离子色谱) 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一册第四章格式IV-9.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
*(2)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关境外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是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进口产品开标前未进入中国关境内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关境外注册的公司;进口产品开标前已进入中国关境内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关境内注册的公司),代理商投标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正式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制造商直接授权,不允许二级授权),授权书中应包括“制造商对产品及售后服务质量负责”的相关内容和制造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确保制造商联系人能够协调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对于此要求,制造商也可在授权书外另行出具书面承诺/说明),否则不接受代理投标;
②投标人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的时间距开标日满三年,需提供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③距开标日三年内,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产品至少两个不同年份的销售业绩,需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至少提供2份不同年度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产品原产地在关境内的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6-1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6-19
招标文件售价:¥2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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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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