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污染源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2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污染源监测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在线监测仪器比对监测;大气污染物监测、废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土壤监测、噪声监测等,并提供监测报告、原始记录,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2实施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灵台电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一年一签,如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达到采购人规定标准且经采购人评价为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服务期合同,若供应商在当年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年度合同,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年服务期合同到期后,如若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可以继续续签合同,服务期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1.4最高限价:30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

1.6质量/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开展污染源监测等测评工作的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

2.2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信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或CNAS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5年(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至少2项环境监测服务合同业绩(监测内容必须包含大气污染物、废水、地下水、土壤、噪声,若单个合同不能同时包含5项监测内容,可提供多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起至2025年06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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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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