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专项税务咨询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2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专项税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咨询服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过程咨询服务、常年税务业务咨询服务、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咨询服务、协助解决税收相关问题等。(详见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1.2实施地点: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雷家河村灵台电厂。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生效开始日满一年。完成各项税务咨询业务,形成必要的报告书且采购人验收合格并结清价款后,本项目结束。
1.4最高限价:25万元(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
1.6质量/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具有税务师事务所法定执业资格;
2.3人员要求:税务师及注册会计师不少于6人,项目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编制或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2.4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服务案例,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违规执业被中税协或地方税协惩戒情况;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06月12日起至2025年06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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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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