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歌剧舞剧院录音棚线路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T2025GC/081

项目名称:中国歌剧舞剧院录音棚线路更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2745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2745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中国歌剧舞剧院录音棚线路更新改造工作。本工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华东街2号院,计划改造的场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含:拆除复原工作、安装布线、录音棚集成服务。施工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任务。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任务。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少于3年的质保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4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5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6.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

2.6.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2.8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3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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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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