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雨汪二期(云南)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2

1. 招标条件

华能雨汪二期(云南)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雨汪二期(云南)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十八连山镇德厚村雨汪电厂。

2.2规模:本期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本工程厂址为雨汪电厂原扩建场地内,为唯一厂址,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于2027年12月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机组168小时试运完成并且所有土建项目及尾工尾项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并完整移交相关资料档案之日止。工作开展应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本“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项目”为华能雨汪二期(云南)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及其配套施工工程所涉及的现场试验室检测试验和母体试验室检测试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华能雨汪二期(云南)能源有限公司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含场地平整、进厂大件运输道路、灰场及道路等)所有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结构、土建工程、钢结构的建(构)筑物的材料试验,成品、半成品检验工作。

2.5质量标准:按工程进度及时完成检测,且成果满足《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L/T5210及《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要求,实现土建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95%;安装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98%;机组建设项目总评分≥95分,高水平达标投产,达到华能基建创一流标准,确保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有效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类别至少包含水泥、砂、碎石、混凝土、钢材等)。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及能证明检测类别的附表页。

(2)具有有效的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若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类别至少包括见证取样;若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专项至少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室服务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文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1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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