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常压储罐机械清洗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2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常压储罐机械清洗(二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储运部002#(20000m3)、010#(10000m3)、011#(10000m3)、012#(10000m3)4座原油储罐机械清洗。
2.2技术标准和要求:
执行标准: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以及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同时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技术要求:本工程按照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下达的《炼化装置检修规范化管理100条》、《储罐机械清洗作业规范》SY/T 6696、《炼化企业储罐机械清洗施工规范》执行。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机械清洗工作都应依照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
2.3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储运部。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HSE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大庆炼化HSE要求及合同要求执行。
2.6其他要求:
2.6.1储罐机械清洗所产生的可回收油品乙方按甲方要求回收至指定地点,清出杂质乙方负责密闭输转至污油泥处理装置,所涉及的设备、管道由乙方提供并安、拆。储罐清洗现场标准化符合甲方要求,清出物储存及转运过程不能出现遗撒、泄漏或者污染周边地面现象。
2.6.2本项目大庆炼化公司不支付人员及机具调遣费、入厂培训费、现场监护费等费用。
2.7最高投标限价:税前总造价(扣除不可竞争费用)下浮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业清洗企业资质证书》储罐机械清洗B级以上(含)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期间,每年至少承担过1项国内500万吨/年及以上原油处理量的石油化工企业储罐机械清洗工作,且有效业绩合同额累计不低于200万。
业绩证明文件形式:提供业绩合同(至少包括清洗范围、合同价款和双方签章页)和与合同对应的验收文件(经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的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文件,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用户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分包合同不计入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2)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60周岁(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3.2投标人承诺,现场作业人员满足本项目要求,为所有人员投保从事本项目工作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险。
3.3.3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按照相关要求,参加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的HSE培训并取证。
3.4机具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机具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成套储罐机械清洗设备及工器具,机械清洗设备必须包含但不限于:1套清洗撬、1套惰性气体发生装置、1套油水分离器、6把清洗枪及相应连接管线。
3.5信誉要求
(登录后查看)3.6其他要求3.6.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6.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13 17:00:00至2025-06-18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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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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