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林县那劳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与文化传承示范项目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林县那劳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与文化传承示范项目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西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03-451030-04-01-479884(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林驮娘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私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万元 0.0% 私有资金:0.0万元 0.0%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 0.0% 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 0.0% 财政资金:0.0万元 0.0% 其他:14960.79万元 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西林县那劳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与文化传承示范项目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E4510002866006478001     建设地点:百色市西林县     计划总投资:14960.793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4960.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4548.8 万元,最终以工程结算金额为准。项目位于百色市西林县,建设内容包含三部分,其中: 1.西林县岑氏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及中国西南地区非遗文化研学传承基地:主要建设岑氏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工程、传统村落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中国西南地区非遗文化研学传承基地建设和改造。 2.西林县孝道文化传承展示体验区和民族工艺品制作研学基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孝子孝女坊恢复与保护、改造慈孝文化区、孝文化物品展示用房、民族工艺品作坊。 3.西林县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西林县农耕文化研学基地业务用房、配套基础设施、种植体验区。     服务期限:365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0002866006478001001,标段(包)名称:西林县那劳传统村落保护提升与文化传承示范项目EPC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为必选项,其余专业咨询须勾选两项及以上选项,且必须包含设计咨询或工程监理或造价咨询中的一项。)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协助本项目相关手续报批,协助完成办理不动产权证,协助落实外围配套工 程(含水、电、天然气、通讯、排污、绿化等)等。      工程监理:对项目施工及设备进行监理,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      造价咨询: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造价咨询的一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 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初审、编制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配合完成竣工结算、配合完成财政评审(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 业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被列入国家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资质资质【备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须具备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被列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监理企业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的要求,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最低资格条件:      (1)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备注:涉及市政工程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可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监理工程师: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其他人员要求:(人员配备必须满足项目施工管理要求且常驻人员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给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各 1 名,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须持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②监理员:须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不少于 4 人;③造价人员:具有土建 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1 人,具有安装专业二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1 人。④资料员:不少于 1 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具备工程设计或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被列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试点企业名单或广西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来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和企业信誉实力分。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最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4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的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其他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不得提高资格等级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的执业资格必须在投标人企业或分包企业注册,其执业资格须满足工程类别要求。   3.6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年06月12日16时58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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