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甲供材料货物供应采购GCGY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惠罗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惠水县 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
2.2 建设规模: 1 、项目概况:贵州省惠水至罗甸公路工程路线起于惠水县城南的龙田寨,接已建的贵阳至惠水高速公路,经断杉、边阳、罗甸,止于罗甸县峨坝(桂界),接广西自治区银川至龙邦公路通道天峨(桂界)至百色高速公路,全线已于2015年8月28日建成通车。罗甸出口交燕隧道为单隧道双向车道,随着罗甸出口车流量不断增大,为了缓解拥堵以及排除安全隐患,罗甸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1日向黔南州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在惠罗高速罗甸进出口增设隧道的请示》(罗府呈〔2016〕12号)请求州政府转呈省交通厅协调惠罗项目高速项目办增设一个进出口隧道。经过变更方案申请表审批、施工图方案审查等手续,2018年10月8日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惠罗高速公路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黔交建设〔2018〕183号)。现对批复拟建的改扩建工程甲供材料货物供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2 、招标范围:惠罗高速罗甸互通连接线改扩建工程甲供材料货物供应(钢材、水泥)
2.3 项目总投资(元):15296969,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6950115.00
2.4 建设工期(天):729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2.6 材料名称:钢材
2.7 数量:1854吨(详见招标文件)
2.8 技术规格:∮6~32及工字钢、槽钢、角钢(详见招标文件)
2.9 交货地点:罗甸县工地现场(罗甸收费站旁)
2.10 交货期(天):729
2.11 质量要求:工程货物供应过程中实现“零事故”,卖方应严格按照制造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部(专业)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货物的设计、制造、交货等应建立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符合IS09001系列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计划,并坚持实施,确保质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钢材供应标段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钢材制造商或者钢材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水泥供应标段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制造商或者水泥制造商特许的合法代理商;以上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制造商授权,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代理/销售权书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印章,若为投权代理人签署,应提供授权书(或者委托书)扫描件。3.2 若为钢材、水泥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水泥、螺纹钢)。3.3 若为特许代理商,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认证(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货物)具有有效的本次招标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含水泥、螺纹钢)。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特许代理商代理的产品来自不同的制造商,应按上述规定提供不同制造商的相关资料,且制造商均满足上述要求。如近年来投标人的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以及营业期限。)。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流动比率大于1。3.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9日 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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