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十八重溪文旅基础设施改造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6-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1]RZZX[GK]2024001-1

项目名称:十八重溪文旅基础设施改造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21,920.00元

采购包1(十八重溪文旅基础设施改造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021,92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698,204.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29900-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十八重溪文旅基础设施改造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能化项目 1(批) 十八重溪景区文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6,719,222.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 C11051300-长距离管道、通信和电力工程总承包服 务 十八重溪文旅基础设施改造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电力设施 1(批) 新增配套电力设施,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2,302,698.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接收采购人书面通知进场时间起9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6-12 至 2025-06-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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