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开工程设备分公司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河南南阳项目交安设施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6-12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已承接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2025年沪陕高速公路南阳段提升改造工程及2025年交投南阳分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工程设备分公司2025年河南南阳项目交安设施采购。
2.2询比采购范围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2025年河南南阳项目所需的警示牌、施工牌、警示灯、锥桶等40种材料供应、装车运输、售后服务等。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内容见附件1。
2.3供货期:开始供货时间2025年6月,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预计供货期约为4个月,实际供货期以2025年沪陕高速公路南阳段提升改造工程及2025年交投南阳分公司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工期为准,若项目工期调整,则供货期相应调整。质量保证期12个月。
2.4供货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满足相应最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满足项目部、监理、业主对该项材料质量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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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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