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机VI标识(机位号)涂刷项目公告
2025-06-12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机VI标识(机位号)涂刷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璧青湾海风场总容量为300MW,安装有55台MySE5.5-155型机组;220kV海上升压站一座。为珠海璧青湾海风场海上55台风机风机VI标识(机位号)涂刷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724-2520N2493648 |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风机VI标识(机位号)涂刷项目 |
本次招标范围为珠海璧青湾海风场海上55台风机风机VI标识(机位号)涂刷工程项目,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相关标准对璧青湾海风场风机机位号标识进行涂刷,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以内完成所有风机机位号的更换工作,具体的开工时间按招标人通知为准。
2.4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璧青湾海风场。
2.5承包方式: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即包施工、包材料、包工具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合同总价为含税包干固定总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事业单位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个标识安装涂刷或标识安装维护合同业绩(所提供的合同工作内容含有高空作业)。投标人应当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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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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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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