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电务段京哈线电缆警示牌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6-12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委托,现就北京电务段京哈线电缆警示牌整治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安全生产费,已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序号 |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A01 |
电缆警示牌整治 |
北京电务段管内京哈线 |
1.2 建设规模
标段号A01:为确保京哈线电缆径路绝对安全,防止外单位施工造成电缆伤害,计划对我段管内京哈线电缆径路加装警示牌,预计加装警示牌2000套。
1.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9月30日止。
1.4谈判范围:见1.1、1.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A01标段:
3.1.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等证明材料。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意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自谈判之日起前三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
3.1.5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报价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6月13日 9:00至2025年6月18日 17:30……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售价A01标段:每标段20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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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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