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除现状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北侧 DN200供水管道,道路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长度635米;道路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长度 621米。长度共1256米。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消火栓 12具、DN100至 DN200支管 64米、DN100至 DN300直埋闸 23个。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道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给水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给水工程:全长1256米,废除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北侧原 DN200供水管道,道路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道路南侧新建DN300供水管道。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消火栓12具、DN100至 DN200支管 64米、DN100至 DN300直埋闸 23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投资额约324.942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30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9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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