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7年综合代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代维服务费预估金额为26309.459591万元(不含税,下同),服务期限为两年:第一年预估金额为12960.324922万元,第二年预估金额为13349.134669万元。

1.1.2建设地点:重庆市。

1.1.3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所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1.1.4承包方式:非包干,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自备维护用辅助材料。

1.1.5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

1.2  招标内容:承接中国电信重庆公司39个分公司综合代维服务,维护范围包括有线网络设备、无线网络设备等,维护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日常现场巡检、网络规范性整修现场作业、现场隐患及故障处理、应急抢修抢险、业务开通及调度的现场操作、割接现场操作、工程现场配合、资源现场动态维护、根据工单进行其他的现场操作、甲方安排的其他维护工作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登录后查看)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为100%。投标人在基准网元单价(见下表)的基础上报整体折扣系数。投标折扣系数不能超过最高折扣系数限价,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序号

报价项目

计价单位

基准网元单价

(不含税)/元/月

1

光缆

城市

皮长公里

7.80

2

农村

皮长公里

8.00

3

山区

皮长公里

9.70

4

管道

城市

管孔公里

2.80

5

农村

管孔公里

3.00

6

杆路

城市

杆程公里

7.40

7

农村

杆程公里

8.00

8

山区

杆程公里

8.60

9

D类机房

城区

178.00

10

农村

194.00

11

BBU

城市农村

18.00

12

RRU

城市农村

18.00

13

皮基站(大功率+分布式)

城市农村

18.00

14

室分(含HUB和传统室分RRU)

城市农村

19.50

15

AP

城市农村

3.00

16

小站BBU

城市农村

18.00

17

小站HUB

城市农村

18.00

18

4/5G直放站近端

城市农村

18.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5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乙级)及以上或施工综合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的承担过同类(杆路、管道、光缆网络、基站、室分系统、Wlan、接入设备、机房或直放站等)工程施工或代维服务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税)。

注: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或出现红冲等发票无效情况的,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本项目响应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2.1.7项目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不少于1393人,其中包括常驻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5年2月1日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常驻管理人员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其他人员由投标单位或由投标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缴纳社保,投标单位委托代缴社保的,须提供与第三方公司的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2.1.8购买保险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3日14时00分至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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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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