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同心县清水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13

同心县清水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清水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已经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清水河美丽河湖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5]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同心县。

2.2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对清水河同心段进行河道治理,治理总长度37.7km。主要内容包括:1.生态缓冲带保护与修复工程:包括高边坡生态治理3处共计4.27km;已建岸线生态化改造76.02km等内容;2.河道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工程:包括对清水河4号湿地、5号湿地、豫海湿地生态提升工程进行生态修复等内容;3.滩区生态修复工程:对滩区生态修复共计12处,修复面积164.03hm2;4.入河口生态化改造工程:包括对洞子沟及其他入河口生态化改造5处等内容;5.湿地补水利用工程:包括对污水处理进行改造等内容。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相关的勘察测量以及施工现场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含临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18时3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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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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