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主城区积水易涝点排水防涝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6-13监督部门 | 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大连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登录后查看) | 监督部门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
项目地址 | 庄河市城区内 | 招标人名称 | 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名称 | 庄河市主城区积水易涝点排水防涝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资金来源 | 市本级预算资金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26189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1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为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包括:改造排水管线全长19839米,其中改造DN300排水管线5863米、DN600排水管线13976米,改造明渠845米,改造暗渠3126米,改造排水泵站6座,新建排水泵站1座,新建混凝土检查井742座,修复路面约26827平方米等。 | |||
标段(包)名称 | 庄河市主城区积水易涝点排水防涝管网更新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工程总承包(EPC)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同时具有①和③或者同时具有②和③;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改造排水管线全长19839米,其中改造DN300排水管线5863米、DN600排水管线 13976 米,改造明渠 845米,改造暗渠 3126 米,改造排水泵站6座,新建排水泵站1座,新建混凝土检查井 742 座,修复路面约 26827 平方米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本标段采取EPC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深化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完善类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并提供保修期服务等。 | |||
投标保证金 | 50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 2025-08-06 |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 2027-11-30 |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 |||
标段(包)估算价 | 22634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 0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主体单位)派遣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包括联合体主体),联合体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之间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 |||
是否兼投 | 否 | 是否兼中 | 否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6-13 17:30至2025-06-20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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