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医用液态氧和瓶装气态氧(40L)购置招标公告
2025-06-1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96(万元)
6、最高限价:196(万元)
7、采购需求:
民大医院购置医用液态氧和瓶装气态氧(40L)各一批,分批次供货,据实结算。具体要求、技术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需配送,据实结算,项目总预算范围内合同有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则满足以下要求:①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具有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则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配送产品生产厂商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其他单位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承运单位的上述运输证件; ③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④投标人提供所配送产品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2)投标人须响应《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20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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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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