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公告
2025-06-10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广西吉嘉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建筑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
(三)项目概况:自治区面向全区征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中国—东盟合作典型案例,通过拍摄宣传片参展以在更大的平台展示路桥品牌、建造品质等优势,让更多的购房人群了解项目,促进到访。
(四)本次采购范围:“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服务
(五)采购预算金额:61500元
二、采购内容概况
序号 |
名称 |
标的号 |
主要采购内容及数量 |
服务期(月) |
1 |
建筑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 |
/ |
“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1个供应商 |
1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 |
1 |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报价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报价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与采购内容相应业绩或类似经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 |
4 |
如报价供应商是已在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属各单位准入认证、审查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按照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产能核定规则,产能额度尚未超标。如报价供应商的最高信用等级所对应品类专业的第四级目录名称为“路基工程(劳务)”“路面工程(劳务)”“桥梁工程(劳务)”“隧道工程(劳务)”“道路工程(劳务)”“主体施工”(建筑工程)的,参与本次响应时,应满足以下产能条件之一: (1)在供应商承接合同份数少于产能限制数量时,累加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后的承接合同金额小于或等于产能限制金额的1.3倍; (2)在供应商承接合同份数等于产能限制数量时,累加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后的承接合同金额小于或等于产能限制金额。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关联供应商,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6 |
报价供应商未被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其响应采购资格。 |
7 |
报价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报价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二)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 |
关联采购名称 |
1 |
至少提供一份自2022年6月起承接过宣传片拍摄制作等类似业绩合同。信誉良好、有经济实力的,且自愿跟随我公司从事地产营销的劳务供应商。 |
建筑公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案例宣传片拍摄服务采购项目 |
四、确认邀请及采购文件的领取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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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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