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磨粉工序委外加工重新招标公告

2025-06-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磨粉工序委外加工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兰州新区纬四十八路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2项目规模:详见服务需求 。

2.3服务周期: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供货,具体供应量与交货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2.4招标范围:

磨粉工序委外加工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需承诺招标文件中对中标人的评估与份额调整方案,该方案将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

5、投标人必须承诺具备本项目的生产加工能力,需在7月底前回完磨粉后成品。

6、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对标的物内容进行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投标人如为法人组织,注册资本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开标日汇率折算),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8、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磨粉产品加工的业绩,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3个。

9、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资格证书、许可证、授权证书等(在有效期内)必须真实,如有伪造、涂改、虚假,一经发现作为废标。

10、投标人的加工工厂地理位置须离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运输距离≤1500㎞,招标人位置: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兰州宝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1、本次招标委外磨粉加工费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750元人民币/吨(含税,税率13%)。

1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合同执行期内,招标人通过飞检、送检、二方审核等验证,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标书资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或者拒不执行承诺内容的,招标人可终止其本次中标的执行合同。

13、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填报《委外加工数量承诺表》,并满足表格注(2)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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