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铁路棚车容检、固体废料装卸服务招标公告
2025-06-13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铁路棚车容检、固体废料装卸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铁路棚车容检、固体废料装卸服务。
2.2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项目是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西南地区第一家大型石化企业,位于四川省成都彭州市工业园区,设计生产能力为80万吨/年乙烯、1000万吨/年炼油。
本项目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特点并结合四川石化具体情况,围绕铁路棚车容检、固体废料和包装物装卸车等服务,将固体产品装车前的铁路棚车检查、防护、防护材料保管,固体产品包装物搬运入库、包装箱卸车、组箱、铺膜,装置区域及料堆固体废料(非危化品)装卸作业,库房待装区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等业务一并委托给中标人。
2.3 招标范围:(1)负责固体产品铁路棚车容检及封车等工作;
(2)负责对铁路棚车内车体防护类型的识别、防护作业及防护材料的管理工作;
(3)负责负责橡胶吨箱的卸车入库、组箱、检查箱体、铺内铺膜和盖膜作业;
(4)负责包装线产品包装物(膜卷、包装袋)、车体防护材料搬运入库、码垛;
(5)负责装置和料堆区域固体废料(非危化品)装卸车;
(6)负责产品库房外汽车待装区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7)负责厂内贸易计量票据取送、归档工作。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290万元(含6%增值税),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8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2.8.1.1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2.8.1.2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2.8.2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2.8.3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通过初评,剩余1-2名投标人符合要求且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推荐剩余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无投标人通过初评或剩余1-2名投标人通过初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投标缺乏竞争性的,本次招标失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份石油化工产品生产、仓储、装卸企业的生产类劳务服务(不含餐饮、绿化、后勤保障等生活服务类)相关业绩,且单份合同额不小于100万,有效证明文件形式:①有效合同扫描件②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①②,且应反映出服务期限、服务规模、合同金额。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4.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6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4.1-4.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4.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5、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且2024年度未审计完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须作出以下承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为保证服务项目人员稳定,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及四川当地居民收入水平制定合理的员工薪酬标准,与项目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为员工发放工资,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员工队伍的长期稳定。
(2)投标人安排的服务项目管理团队至少有1名管理人员需持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证A8》(旧版)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新版);叉车驾驶员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N2)(旧版)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叉车司机N1)》(新版)。
(3)投标人中标后,应设置完整的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并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合理配置岗位、人员和锂电叉车(含充电桩),同时至少安排2台锂电叉车及叉车工驻厂,所有叉车登记注册、年检手续齐全并且需要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投入的人力资源、锂电叉车、设备器具配置无法满足项目服务要求,应无条件增加至符合服务需要,同时招标人不予增加服务费用。
本服务项目现行承包商各服务业务操作人员配置数量情况具体如下,该数量仅用于投标人工作量参考,不作为服务操作人员数量硬性要求,具体如下:
①车检组8人(2班,每班4人,24小时轮换);
②棚车防护作业8人(2班,每班4人,24小时轮换);
③橡胶吨包装组箱、铺膜、盖膜组8人(4班2倒,每班2人);
④装卸车搬运组8人;
⑤防护材料保管员1人;
⑥保洁组3人;
⑦叉车司机2人;
⑧现场流动安全监督员2人;
⑨票据取送2人;
(4)本次招标项目是装置正常开工生产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项目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原服务单位完成工作交接,并开始正常工作。如因投标人无法完成工作交接,对招标人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6-13至2025-06-18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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