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本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3694001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和政府支持,招标人为索县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索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加勤乡农畜产品集散市场、嘎美乡扶贫仓储基地升级改造,并涉及工器具及设备购置。其中,索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原有内墙饰面层拆除至基层2510.64m²、原有地面饰面层拆除至基层237.39m²、原有吊顶拆除饰面层至基层190.74m²、原有卫生洁具拆除6套、原有线路拆除685.17m²、原有墙体拆除1.80m³、原有屋面饰面层拆除至防水层1805.82m²、拆除原有门7.60m²、拆除原有外墙饰面层3023.98m²),改造工程(新增乳胶漆墙面2640.12m²、新增木地板地面161.08m²、新增矿棉板吊顶190.74m²、新增电地暖134.24m²、新增地砖地面68.40m²、新增瓷砖墙面310.54m²、新增铝扣板吊顶68.40m²、新增卫生间洁具1项、新增窗户1.80m²、新增门7.60m²、新增隔墙52.81m²、屋面防水1805.82m²、室内电气685.71m²、外墙真石漆3024.00m²、给排水68.40m²);加勤乡农畜产品集散市场改造包括地面破除50.00m²、新增墙体192.42m³、新增无机涂料墙面766.32m²、新增铝扣板吊顶360.14m²、新增地砖地面360.14m²、新增玻璃门27.00m²、新增断桥铝合金窗户123.25m²、新增钢楼梯47.40m²、新增夹层360.14m²、室内电气720.28m²、双层石膏板墙体121.83m²、改造区域加固567.82m²;嘎美乡扶贫仓储基地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冷链库105.73m²、室外附属工程(拆除原有围墙15.30m、围墙恢复3.00m、原有硬化破除4.18m²、原有硬化恢复4.18m²、室外电气1项);工器具及设备购置包括货架1个、冷库设备1项、100kVA箱式变压器1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4.1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的内部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后续的服务;
2.4.2设计范围内物资采购、运输、保管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4.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4.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12个月(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并须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三个月连续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社保为证明材料。
3.1.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类工程项目。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书(报告),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报告)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1.4 2021、2022、2023年或2022、2023、2024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
3.1.5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进行备案(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证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报送成功的查询截图)。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那曲市索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获取时间: 2025-06-14 00:00 -- 2025-06-21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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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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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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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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