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灵台火力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6-13依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19)等标准规范,为招标人2台10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以及10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电站提供专业技术监督及相关技术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技术监督现场评价工作,出具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30万元(3年,含税),投标报价或经评审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4服务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城以东工业园区内以及灵台县什字镇、西屯镇。
2.5服务期限要求:3年服务期,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合同期限说明:原则上合同工期采用“1+1+1”模式。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项目业主对中标人工作质量考核得分为优良,则合同期满时,双方可在合同价款不变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全部条款续签一年期合同,但续签不得超过两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
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和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提供近三年度(2022~2024)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截图为准;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业绩要求(仅作为评审加分项)
4.1 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1月1日)具有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600WM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技术监督服务业绩,且具有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关键条款、合同日期、签字页、联系人等合同信息;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
4.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600MW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技术监督服务5年及以上管理层工作经验。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3日起至2025年6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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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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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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