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6-13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2.2.建设地点:政和城区;

2.3.工程建设规模:(1)更新改造熊山片区内老旧宿舍楼瓶改管及高层住宅的燃气庭院管道约2.74公里、支管(入户)约11公里,市政燃气管道约6公里。(2)更新改造南门片区燃气庭院管道约2.35公里、支管(入户)约6公里;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03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其中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每月至少派一名设计人员驻场10天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5.2.内容: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最终设计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8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登录后查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3至2025-07-0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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