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4局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14局延榆高铁YYZQ-6标段项目、24局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土工格栅、锚固剂、混凝土防腐阻锈剂)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5-06-16招标编号:CRC
1.招标条件
1.1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4局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418号)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土工格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24局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已由铁发改函〔2024〕2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本金以及银行贷款。该项目投资估算165.9亿元,资本金116.1亿元,占总投资的70%,其中:国铁集团出资41亿元,约占出资35.31%;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出资75.1亿元,约占64. 69%(含征地拆迁费用13.5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宝中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混凝土防腐阻锈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次招标项目中国铁建14局延榆高铁YYZQ-6标段项目已由《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6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锚固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康渝高铁KYZQ-3标段项目位于我国西部陕西省、重庆市、四川省境内,线路由在建西康高铁安康西站引出,经岚皋后穿大巴山进入重庆市境内,继经城口后进入四川省境内,经宣汉、达州、大竹、广安复入重庆市,后经合川、北碚引入重庆枢纽重庆西站。同时新建本线经开州至万州线衔接渝万高铁,形成西安至重庆东西两条径路,覆盖不同区域。设计时速350公里/小时,采用CRTSⅠ型双块式无砟轨道。新建西安至重庆高速铁路安康至重庆段(陕西境内)站前工程KYZQ-3标段起止里程DK35+300—DK55+200,正线长度19.9公里,位于安康市岚皋县。 工程范围:天坪梁隧道出口段~余家梁隧道进口段,起讫里程DK35+300~DK55+200,正线长度19.9km。隧道:18062延米/5座;桥梁:1170.95m/5座;路基:716.3m,区间路基4.3m,站场路基712m;车站:岚皋站,含房屋、车站地道、站台、雨棚、停车场等。
2.1.2宝中铁路安国镇至中卫段扩能改造工程AZZQ-2标段起讫里程为DK233+100.00~DZK277+250,实际长度29.90km。路基总长16.99km,线路占比约56.74%,桥梁总长2.57km/8座,线路占比约8.46%,隧道总长10.41km/2座,线路占比约34.8%。
2.1.3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站前工程YYZQ-6标,起讫里程DK393+740-DK415+864,线路长度21.96km,位于陕西省榆林市。主要内容包括:路基2.089km/5段(其中清涧北站1段),桥梁2.143km/9座,隧道17.964km/8座,无砟道床43铺轨公里,区间房屋1790.23平方米,清涧轨枕预制场1处(负责供应DK299+200~DK537+986里程范围轨枕预制),清涧北站1处。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土工材料包件(适用于14局康渝高铁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土工材料年产量不低于50万平米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6米幅宽1台以上,须提供6米幅宽设备购买发票),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应附2024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每类物资至少1份(包含GGR/PP/BS50-50、GGR/PP/BS30-30、GGR/HDPE/US120、GGR/PET/BW80-80规格土工格栅);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可提供多份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GGR/PP/BS50-50、GGR/PP/BS30-30、GGR/HDPE/US120、GGR/PET/BW80-80规格土工格栅,不要求一份业绩包含全部物资品类)(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业绩须提供对应结算发票至少一张);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4.2.2防腐阻锈剂包件(适用于24局宝中铁路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投标产品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如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应附2024年财务报表, 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需提供相对应合同单位的进场验收对账信息及相应发票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所供应物资应满足最新国标、业主及项目部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4.2.3锚固剂(适用于14局延榆高铁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3及2024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需提供相对应合同单位的进场验收对账信息及相应发票证明材料);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②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检测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盖鲜章后彩色扫描),否则视为无效。
★特别强调:参与锚固剂包件投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须对涉及材料进行标前送样送检,并对来样进行封存,在后期供货中进行对比。详见附件2关于锚固剂包件标前送检的说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6月16日16时00分至2025年6月20日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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