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对点”集中免费输送交通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6-16项目名称: “点对点”集中免费输送交通补贴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点对点”集中免费输送交通补贴项目 |
“点对点”集中免费输送交通补贴项目 |
道路客运服务 |
1 |
针对海原籍务工人员实行跨区域、集中式“点对点”输送,人数约为2000-3000人,具体要求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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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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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3监狱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9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6-16 00:00:00 至 2025-06-23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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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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